图形商标注册有哪些关键词?
在图形商标注册中,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重点关注。
首先是“显著性”。显著性是商标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指的是商标能够使消费者将该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图形商标缺乏显著性,比如使用了过于简单、常见的图形,像普通的圆形、方形等,就可能无法通过注册审核。因为这样的图形难以让消费者将其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无法起到区分来源的作用。
其次是“在先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存在的合法权利,包括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图形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比如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形,那么该商标申请很可能会被驳回,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再者是“可识别性”。可识别性要求图形商标必须清晰、明确,能够让消费者一眼识别。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会判断图形是否能够清晰地展示,是否容易被消费者理解和记忆。如果图形过于复杂、模糊,无法让消费者准确识别,那么也不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
另外,“非功能 性”也是一个重要关键词。对于一些图形商标,如果其形状、图案等具有功能性,即该图形是实现商品或服务的功能所必需的,那么这样的图形通常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例如,某种产品的特定形状是为了实现其功能而设计的,就不能将该形状作为商标注册,这是为了防止商标权的滥用,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图形,或者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图形等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最后,“合法性”是图形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图形商标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使用的内容。例如,不得使用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图形等。《商标法》第十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确保图形商标的合法性,才能顺利通过注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