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注册资金是实缴还是认缴?
我打算注册一家集团公司, 但是对于注册资金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现在集团公司注册资金是要实缴到位,还是可以认缴就行呢?我担心实缴的话资金压力太大,所以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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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注册资金目前一般实行认缴制。认缴制是指在注册公司时,股东可以自行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注册资金,而不需要在注册时就把资金一次性全部缴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虽然这里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对于集团公司也有一定的适用意义。对于集团公司,除了一些特殊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大多采用认缴制。
不过,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时间和金额完成出资义务。如果股东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要求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是认缴制,股东也应该谨慎对待注册资金的认缴,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认缴金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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