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产保全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我在广东这边涉及一个民事诉讼,打算申请财产保全,但是不太清楚在广东进行财产保全民事诉讼费用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而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费用的。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便于理解。如果在广东的一起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是5万元,按照上述标准计算,1000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是49000元(50000 - 1000),这部分按照1%交纳,即49000×1% = 490元,再加上基础的30元,总共需交纳520元的财产保全费用。 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是20万元,其中1000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是99000元,这部分费用为99000×1% = 99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是10万元(200000 - 100000),这部分按照0.5%交纳,即100000×0.5% = 500元,再加上基础的30元,总共需交纳152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费用只是申请财产保全时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可能还需要提供担保,比如找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这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要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规定来确定。同时,无论在广东还是其他地区,财产保全费用的收取标准都是统一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执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