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寻衅滋事案件多久能结案?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关于广西寻衅滋事案件多久结案,这涉及到不同的诉讼阶段,并且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时间。 首先是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要是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这些规定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二十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 综上所述,广西寻衅滋事案件的结案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结案,而复杂的案件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