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累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广西,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面临可能被立案的情况。我想知道在广西对于像我这种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再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和普通人立案标准一样吗?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会有不同处理,希望能了解清楚。
展开 view-more
  • #广西累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累犯的概念。累犯,通俗来讲,就是那些曾经因为犯罪被法院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又犯了一定之罪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在广西,对于累犯的立案标准,其实和全国的刑法规定是一致的。当涉及到具体的犯罪行为时,要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该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比如盗窃罪,依据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对于累犯而言,当他实施了符合这些普通犯罪立案标准的行为时,就会被立案。而且,因为是累犯,在后续的量刑上会比初犯更重。这是因为累犯显示出犯罪人具有更深的主观恶性和更大的社会危险性。所以,并不是累犯有单独的一套立案标准,而是在普通犯罪立案标准的基础上,在量刑时会考虑其累犯的情节进行从重处罚。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之前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实施了盗窃行为,且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盗窃罪立案标准,那么就会以盗窃罪对其立案。并且在审判时,法官会根据其累犯的身份,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刑罚。 总之,广西对于累犯立案遵循全国统一的刑法规定,以具体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同时在量刑时体现对累犯的从严惩处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