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工伤骨折如何赔偿?

我在广西工作时骨折了,想了解下这种工伤骨折的情况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具体的标准又是什么,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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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了解工伤赔偿,得先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发生工伤骨折这种情况时,赔偿一般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和标准。 在广西,发生工伤骨折后,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之后,第二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赔偿方面,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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