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州地税落实涉农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我在广州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想了解下广州地税在涉农税方面有啥优惠政策。因为自己对税务这一块不太懂,也不知道从哪能获取准确信息,怕错过一些优惠政策,所以想问问具体都有哪些涉农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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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农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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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地税落实的涉农税优惠政策是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例如,广州的农户自己种植并销售的蔬菜、水果等,都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其次,对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免征营业税。比如,在广州为农户提供农业机耕服务的企业,其取得的相关收入就不用缴纳营业税。虽然现在营业税已改征增值税,但符合上述规定的业务,在增值税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再者,对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一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于广州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而言,这大大减轻了其税收负担,也有利于其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金融支持。 另外,对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的。比如广州的个体养殖户,其养殖所得收入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后,对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这类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在广州,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其用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土地,就可以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总之,这些涉农税优惠政策涵盖了多个税种,旨在全方位支持广州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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