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征地拆迁具体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我家在桂林,现在面临征地拆迁的情况,不太清楚赔偿方面的具体事宜。比如 赔偿标准是怎样定的,有哪些赔偿项目,这些都让我心里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内容,维护自身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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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征地拆迁的赔偿涉及多方面内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赔偿标准的确定**: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有关,该数据由当地统计部门根据最底层单位统计并审核,且经物价部门对单价认可。桂林市各区片土地价值有不同的最低价格,一类区每亩38,750元、二类区每亩37,750元、三类区每亩36,750元、四类区每亩35,750元。其中,耕地区片综合地价在原有基础上乘以1.0的系数;非耕地的农用、建设和未利用地域块补偿系数由当地依据实际情况自定,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赔偿项目及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到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不足以让被安置的农民继续过上以前的生活,还可以再加 发安置补助费。
**相关注意事项**: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涉及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通常为行政诉讼。被拆迁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时,要注意明确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并准备好相关事实根据,如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同时要选择正确的受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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