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众多农村居民关心的问题,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从补偿的方式来看,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征收方直接给被征收人一笔钱作为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新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这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在确定房屋价值方面,通常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于贵阳市农村房屋的征收,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外,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补偿项目。比如搬迁费,这是为了补偿被征收人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搬家过程中的运输费、临时安置费等。临时安置费则是在被征收人过渡期间,征收方给予的用于临时居住的费用。另外,如果因为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征收人,还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同时,贵阳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标准。被征收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应该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要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进行,但也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贵阳市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的,被征收人要充分了解相关知识,在征收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