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


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赔偿项目**: - **医疗费**:用于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例如,伤者因事故受伤住院,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伤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补偿。按照一定标准,通常是每天100元,乘以住院的天数来计算赔偿金额。比如伤者住院1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10 = 1000元。 -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金额。比如医疗机构建议伤者补充营养30天,每天50元标准,那么营养费就是30×50 = 1500元。 - **误工费**:赔偿因事故导致伤者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是受害人固定收入(按天、月或年计算)乘以误工时间。如果受害人年收入9万元,误工30天,误工费赔偿金额 =(90000元÷12月÷30日)×30天 = 7500元。若伤者致残,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也可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用于补偿照顾伤者所产生的费用。如果陪护人有原收入,按照陪护人的原收入乘以陪护时间计算;若没有,则参照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乘以陪护时间计算。例如,陪护人每天收入200元,陪护了20天,护理费就是200×20 = 4000元。对于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 **交通费**:赔偿伤者因就医、处理事故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需要凭票计算。比如伤者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打车费、公交车费等实际票据金额总和就是交通费赔偿金额。 - **住宿费**:按照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来计算。例如当地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是每天300元,伤者住宿了5天,住宿费就是300×5 = 1500元。 -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计算。计算公式根据伤者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有所不同,并且要乘以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例如,城镇居民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年龄在60周岁以下,按照2024年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2772元,残疾赔偿金就是42772元×20年×10% = 85544元。 - **丧葬费**:按照贵州省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例如2024年仍按照旧标准49799元计算丧葬费。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计算。例如2024年按照新标准24230元/年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相关赔偿标准依据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以及《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通知【黔高法(2020)100号】等规定确定。具体数据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适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