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我最近在家中经常受到家人的暴力对待,身体和精神上都很痛苦。听说能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想具体了解下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做,要是可以的话,具体的申请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这些我都不清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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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夫妻、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之间,一方通过暴力或者胁迫、侮辱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行为 。 为了更好地保护家暴受害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只要你能证明自己遭受了家暴或者正面临家暴危险,法院就会受理你的申请。比如你有被家暴后的照片、病历、法医鉴定,或者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表明你曾经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初步证据。 另外,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多种措施,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具体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还有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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