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怎么处理?


在处理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合同撤销权的概念。合同撤销权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权利。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就有权请求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发生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时,一般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确定是否符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当事人需要对照法律规定,判断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如果符合条件,才有行使撤销权的基础。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途径。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当事人不能自行撤销合同,而是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第三步,准备相关证据。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例如,证明对方欺诈的聊天记录、胁迫的录音等。 第四步,参加诉讼或仲裁程序。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撤销合同的裁决。 如果合同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