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执行?

我最近刚离婚,离婚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没还完的共同债务。现在债权人找上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共同债务是怎么执行的?是我们俩一起还,还是有别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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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执行方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债务,那就先用共同财产来还。但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这种情况下由双方协议清偿债务。比如,双方可以商量一方承担多少,另一方承担多少。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产生原因等,来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法院可以对双方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而且,即使一方偿还了全部债务,之后也有权要求另一方按照判决或约定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相关概念: 连带清偿责任: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一起承担全部债务责任。不管是哪个人偿还了债务,其他人都有义务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来分担。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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