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拿起医院病历跪在检察院求减刑该怎么处理?

我有个事儿想咨询下,我朋友为了给犯罪的亲人减刑,拿起医院病历跪在检察院求减刑,我觉得这不是正规途径,但又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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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刑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希望通过合法途径为其争取减刑,这是人之常情。然而,像拿起医院病历跪在检察院求减刑这种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待和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拿着医院病历求减刑这种情况,关键在于病历所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减刑条件相关。如果病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严重疾病,且符合保外就医等相关规定,那么这可以作为申请监外执行等的依据,但监外执行并不等同于减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几种严重疾病情形。 如果病历内容与减刑条件无关,只是亲属的一种情感表达和诉求方式,检察院通常会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告知其正确的法律程序和途径。因为减刑的申请和裁定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不是通过这种方式就能实现的。一般来说,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所以,对于这种行为,检察院可能会安抚家属情绪,同时告知他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减刑事宜。如果家属有合理的诉求和证据,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提交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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