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反悔交警事故认定书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事故认定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书,它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划分。然而,有时双方当事人可能都会对认定书表示反悔。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警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简单来说,它是交警对事故责任的一种认定,但它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如果双方都反悔事故认定书,在规定的三日时间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提出复核申请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他们会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另外,如果在复核申请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复核。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双方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而不是仅仅依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来判定责任。 在实践中,双方都反悔事故认定书时,一定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复核申请,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做好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准备,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