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应该怎么交?

我遇到了留置权的问题,不太清楚该怎么把留置权交出去。我之前留置了别人的物品,现在情况有变,需要把留置权进行处理,但完全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希望了解一下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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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情形
  • #留置权处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而关于留置权“怎么交”,通常可以理解为留置权的消灭或处分等情况。 当出现法定情形时,留置权会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如果是因为丧失占有而导致留置权消灭,比如把留置的物品归还给债务人,这时候留置权就不复存在了。例如甲留置了乙的一批货物,后来甲把货物返还给乙,甲的留置权就消灭了。 若要通过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方式来处理留置权,债务人提供了合适的担保,如保证人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债权人接受后,留置权也会消灭。比如甲留置乙的货物,乙找丙作为保证人,向甲保证会偿还债务,甲接受了丙的保证,那么甲对乙货物的留置权就消灭了。 另外,在实践中,留置权人也不能随意处分留置权。如果留置权人要放弃留置权,应该明确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并且可能需要通知债务人等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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