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税,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它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是黑龙江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细则。对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细则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关于税额标准,细则依据不同地区和土地等级进行了划分。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元至12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会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在减免政策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 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此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同时,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总之,黑龙江省实施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旨在规范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7个最新问题
欠了银行159万现在还不起会造成什么后果?
企业拿员工5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合法吗?
诈骗罪会冻结账户吗?
过度监视造成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国都有哪些法治体系?
社区有事发生居民告知体现了什么法律原则?
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扣除年度该怎么填?
高速夜间施工有什么时间规定?
租赁合同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在纽约协议离婚麻烦吗?
总是发信息算性骚扰吗?
妇女节休假能否调休,当天需要上班吗?
2024年哺乳期内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车辆抵押登记有什么作用?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电子商务下的现代物流有哪些法律规定和要求?
已为您展示了 17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