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立案需要达到几条标准?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信罪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首先,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明知被帮助的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不阻止反而提供帮助。简单来说,就是你明知道对方在利用网络干坏事,还去帮忙。比如有人要借你的银行卡进行网络诈骗转账,你知道他的用途还借给他。 其次,客观上确实提供了具体的帮助行为。这包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比如帮人搭建用于网络赌博的网站,或者用自己的账户帮对方进行收款转账等行为。 最后,要达到“情节严重”。关于“情节严重”,有如下认定标准: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另外,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经销商,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规定的,以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认定帮信罪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包含多种具体情形,如上述列举的为多个对象提供帮助、涉及一定金额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