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归谁?
家里的地要被高速公路项目占用了,涉及到赔偿款。想弄清楚这赔偿款到底是归个人,还是归集体呀?想知道具体有哪些规定来明确这笔钱的归属,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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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部分应归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的,所以土地补偿费要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这是基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因土地产生的补偿自然也归集体统一分配 。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它归土地承包人。这是为了保障失去土地的承包人后续的生活和生产,所以这笔钱要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例如,老张承包了村里的土地,承包期还有10年,因修高速公路土地被占,那么安置补助费就应该给他。 最后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这部分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比如老李在地里种了果树,那果树的补偿就归他;如果地里有自建的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就归房屋所有者。而且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民主权利。 总之,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并不是简单地归某一方,而是按照不同补偿项目,依据法律规定和集体决策来确定归属。这样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关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为土地归集体,所以补偿给集体。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承包权农民生活和生产的保障费用。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土地上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及附着的建筑物等设施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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