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对于肇事者逃逸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1条明确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对方也有过错从而减轻逃逸方责任的举证责任在于逃逸方之外的其他当事人。也就是说,如果逃逸方想要减轻自己的责任,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在事故中也存在过错。 例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逃逸方声称对方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那么逃逸方就需要拿出诸如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逃逸方就很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交通事故逃逸不仅会影响责任认定,还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要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逃逸方的责任可以减轻。同时,逃逸行为还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