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一种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简单来说,当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概念角度来看,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所谓法定,就是说它不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产生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债权人就自动享有留置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比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就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保管合同中,如果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也享有留置权。
留置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的占有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原因,比如基于合同关系占有。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最后,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债权是因为该动产产生的,或者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直接关联。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什么是留置权?
最近在看一些法律相关的内容,对留置权这个概念不太理解。想知道留置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涉及到留置权,它具体有哪些作用,希望能有通俗易懂的解释。
什么是留置权?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和别人有一些债务方面的纠纷。对方说他有留置权,能扣下我的东西。我不太明白留置权到底是什么,想知道在法律上留置权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情况下对方可以行使留置权,我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留置权指的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事务时,听到了‘留置权’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留置权具体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留置权,它能保障哪些权益。希望能得到通俗易懂的解释。
留置权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商业事务时,遇到了关于留置权和留置的概念。我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它们的法律意义又有什么区别,想弄明白这些问题。
留置权由谁行使?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事务时,涉及到了留置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到底谁有资格去行使留置权。想了解一下在具体的法律规定里,哪些人能够行使留置权,以及背后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情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