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几天后就不再追究了?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现在一直提心吊胆,不知道肇事逃逸多久后就不会被追究责任了。我想了解下这个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过了一定时间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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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并非简单地以几天后就不追究来判定,这涉及到法律上的追诉时效问题。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 在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肇事逃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逃逸情节较轻,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若逃逸情节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要是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肇事逃逸后不要心存侥幸,主动承担责任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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