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别人的车且是自己的责任,需要报警吗?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碰到别人的车了,确定是我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我有点纠结要不要报警。不报警怕对方后面反悔狮子大开口,报警又担心会有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应不应该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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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碰到别人的车且确定是自己责任的情况下,是否报警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从法律层面来讲,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是一个可行且有诸多益处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果报警,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调查,确定事故责任。他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划分。有了这份认定书,后续的赔偿等事宜会更加规范和有保障。即使对方事后反悔,也可以依据责任认定书来处理。而且,报警也体现了当事人对事故的正确处理态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然而,如果事故情节非常轻微,比如只是轻微的刮擦,双方对责任认定毫无争议,并且能够当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那么不报警而选择自行协商解决也是可以的。但自行协商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方式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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