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撞人没事,事后还能找我吗
之前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当时对方说感觉没啥事,我看也确实没明显伤口就走了。可这几天我心里一直不踏实,就想问问要是之后对方又不舒服了,还能再来找我要求赔偿之类的吗?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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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事件中,即便当时感觉没事,事后对方依然是可以找您的。 首先,有些伤害具有隐蔽性和延迟性,比如内伤、脑震荡等,在事故发生当时可能没有明显症状,但之后可能会逐渐显现。所以不能以事故发生时表面没有损伤,就认定不会有后续问题。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意味着只要能证明伤害是此次撞人事故导致的,肇事者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表明,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对方事后报警,警方也会按规定处理。 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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