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的后方,而对方修的是前方,这种情况可以上诉吗?

我和对方发生交通事故,我撞的是对方车的后方,可对方却修的是前方。我觉得这种情况不合理,但不清楚能不能上诉。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上诉,要遵循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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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撞的后方而对方修的是前方,是否可以上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或上诉的。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不过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机构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书签发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或者证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交通事故引起的争议已经进入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那么是可以上诉的。具体规定为:当当事人对初审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不认可时,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当当事人对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初审裁决不满意时,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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