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且房子没盖好,购房者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期房,钱都交了,结果开发商破产了,房子还没盖好。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自己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房子还能不能拿到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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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破产且房子没盖好时,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而开发商破产,意味着其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购房者来说,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第一种情况,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在破产程序中,购房者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主张自己对房屋的权利。因为在购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购房者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其权益应受到保护。如果房屋已经建成部分,且具备交付条件,购房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获得房屋。第二种情况,如果购房者只支付了部分购房款,此时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要及时关注开发商的破产程序进展。向法院申报债权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者还可以关注是否有其他购房者采取了类似的维权行动,可以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购房者在开发商破产且房子没盖好的情况下,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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