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打针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家人在医院打针后不幸死亡,现在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想了解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以及医院在什么情况下要负责赔偿,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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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打针死亡的赔偿数额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因治疗死亡所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涵盖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按照实际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比如死者有一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每月2000元,孩子还有5年成年,那就需要赔偿2000×12×5 = 120000元。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死者3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此外,还可能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是患者的死亡给家属带来极大精神痛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通常根据案件特殊性和受害家庭情感伤害来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这些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具体赔偿数额需综合医院过错、死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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