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么算?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了,涉及到婚前房产的分割问题。婚前一方或双方全款买了房,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划分,是都算个人财产还是会有其他分配方式,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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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计算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单独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为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通过自己的劳动、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例如,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虽然购房款是一方婚前支付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赠与或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最后,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同样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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