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需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房屋转租不一定要叫房东签合同。 首先,咱们得知道什么是房屋转租,简单来说,房屋转租就是房屋承租人把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像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把承租房屋交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都算房屋转租。 在法律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明确指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就说明,关键在于要取得房东的同意。 如果在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可以单方转租房屋,那么就不需要房东同意,只要通知房东就行;要是约定转租房屋需要房东书面确认,那就得房东签字。要是没有这些约定,一般来说,取得房东口头或者书面同意也可以。而且,要是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没提出异议,也视为房东同意转租。 转租合同在不同情况下效力不一样:要是取得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有效;没取得房东同意,但房东知道后没反对,也视为同意,转租合同同样有效;要是没取得房东同意,房东又明确反对,而房东没有解除与你的原租赁合同,转租合同也是有效的;要是没取得同意且房东解除了原租赁合同,那转租合同就无效了。 所以,房屋转租不一定非要房东签合同,重点是要确保取得房东同意,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概念: 效力待定:就是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它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得看一些条件是否成就才能确定它最终有没有法律效力。在房屋转租这里,如果没取得房东同意就转租,这个转租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房东同意它就有效,不同意可能就无效。 默示同意:就是虽然没有明确用语言或者书面表示同意,但通过行为或者没做出反对的表示,就被认为是同意了。比如房东知道你转租,六个月内没提出异议,就被视为默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