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商服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处商服用房出租,租户问我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事。我不太清楚在商服这一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我和租户在这方面有啥权益和义务,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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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它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支付的住房租金。简单来说,就是你交了住房租金,在交税的时候可以少交一部分。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商服用房通常是不适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政策所指的住房是用于个人居住的住房,并非用于商业经营的用房。商服用房主要用于商业活动,不符合“住房用于居住”这一基本条件。 该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这些规定都是基于居住性住房而言的。 所以,如果您出租的是商服用房,租户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如果您出租的是居住用房,租户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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