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在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概念。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很容易产生纠纷。 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 首先是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是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如果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比如墙体裂缝、漏水等,就容易引发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甚至解除合同。 其次是房屋面积差异纠纷。在实际交付中,房屋的实测面积可能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再者是逾期交房纠纷。出卖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就构成了逾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逾期交房达到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还有一房二卖纠纷。出卖人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就会导致两个买受人都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最后是产权纠纷。比如房屋的产权不清晰,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或者出卖人没有取得完整的产权就进行出售,这都会给买受人带来风险。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由多种多样,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