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5个小孩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5个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依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或母方虽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又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方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会被判给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孩子跟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拥有其他子女;孩子跟随其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当,但是孩子长期跟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孩子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些情况都会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表达自己想跟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在具体到5个孩子的判决时,可能有的孩子年龄不同,就会根据上述不同年龄阶段的原则来综合判定,不一定是平均分配给父母双方。有可能一方抚养两个,另一方抚养三个等多种组合方式,一切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看哪种安排对孩子的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发展等各方面是最有利的 。 抚养费: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的用于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