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三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综合判定。 首先是孩子年龄因素。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依赖度高,母亲的照顾更利于其健康成长。比如孩子尚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不过如果母亲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不尽扶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子女可跟随父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着重考虑。 其次是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经济条件方面,法院会考量哪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良好的教育资源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高收入工作,能够承担孩子的各项开销,在这方面会更有优势。家庭环境方面,包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如一方家庭成员中有严重疾病患者可能影响孩子生活,或者一方有赌博等不良嗜好,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 另外,双方意愿也很重要。如果双方都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综合上述各种因素判定;若一方不愿意抚养,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判给愿意抚养的一方,但同时也要审查该方的抚养能力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一方抚养一个,但若是跟随父或母一方确实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就由一方全部抚养三个孩子。当然,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抚养方案,民政部门和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时,要从各个方面考虑,做出对未成年人成长最为有利的决定。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能否为孩子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物质保障;也包括精神层面,如自身的品德、教育背景等能否给予孩子良好的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