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时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决定。 首先,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细致的照顾和关怀,母亲在照顾幼儿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在这些情况下,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是会准许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很多因素,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教育程度,较高的教育水平可能在孩子的教育方面更有优势;身体状况,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好地陪伴和照顾孩子;还有个人素质、生活环境以及对孩子的责任心等。举例来说,如果一方有稳定的工作、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且平时对孩子关爱有加,在争夺抚养权时就会更有优势。另外,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也会让该方在抚养权争夺上被优先考虑。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能力,他们对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尊重并参考孩子的意愿来做出判决。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是可行准许的。这样可以让孩子同时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核心原则就是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尽可能减少离婚对孩子成长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关概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