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儿女会怎么判?


在打离婚官司时,儿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依据法律并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的。 首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身体疾病,使得儿女无法与其生活;母亲有抚养能力但却未能尽到抚养责任 ;由于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长时间与母亲相处,这些情况下男方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比如一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某种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已经相对稳定,变更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儿童的健康发展造成显著影响;一方没有其他亲生子女,而另一方有;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等,但孩子已经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很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能够并且有意愿协助照看孙子孙女 ,这些情形下有对应优势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会成为重要考量因素。不过这并不是说孩子可以完全自主决定,法院还是会结合整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定。 总之,法院判定儿女抚养权归属,核心原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各种情况。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的意愿等,以确保判决结果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最为有利。 绝育手术:是一种通过手术方式使生育能力不可逆丧失的医疗手段,在争夺抚养权时,做过绝育手术一方会因这一情况,在抚养权判定上被法院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