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孩子跟谁是怎么判的?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孩子已经5岁了,我很想争取到他的抚养权,想知道法院在判定的时候都会考虑哪些因素呀?是更看重经济条件,还是陪伴孩子的时间这些方面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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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问题,法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母亲在照顾幼儿的生活起居、情感安抚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亲虽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提出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等,那么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的一方会更有优势;生活环境,稳定、健康的居住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教育水平,这关系到能否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引导;还有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平时陪伴孩子较多、与孩子感情深厚的一方也会加分。此外,如果一方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生育,并且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时间相对较长,没有其他兄弟姐妹,而另一方则存在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前者会被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愿。 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会全面衡量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从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等各方面综合考虑,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抚养方式和抚养人。 子女的真实意愿:指八周岁以上孩子明确表达出来的,愿意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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