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妇女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出轨妇女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需遵循一定原则和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关于具体的判决,有以下几种情况: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可随父方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状况、抚养子女的实际能力、教育背景以及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情感纽带等多方面因素。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这些都会影响法官的判断。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在其表达真实想法后,法院通常会予以考虑。 虽然出轨行为本身并非直接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但它有可能被纳入法官在做出裁决时所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中。比如出轨行为严重影响家庭环境和孩子心理成长等情况时,可能对出轨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从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环境稳定、教育资源获取等多方面综合考量,选择最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抚养方式。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自身健康状况、陪伴孩子时间等多个方面,是判断谁更适合抚养孩子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