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是怎样判决的?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判决的作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会审查原告商标的有效性和知名度,以及被告使用商标的具体情况,包括使用方式、使用范围、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等。 如果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接下来会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停止侵权就是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停止相关的生产、销售等行为。关于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院在判决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此外,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还会涉及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对于情节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