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能否去新单位上班?
我和老东家正在走劳动仲裁流程,现在有个新单位想录用我。我担心去新单位上班会影响劳动仲裁结果,也怕和新单位签合同会有法律风险。想问下在劳动仲裁期间,我到底能不能去新单位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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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期间能否去新单位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权利义务方面产生争议时,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你是可以去新单位上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原单位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意味着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正式结束,你就拥有了自由择业的权利,可以和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劳动仲裁涉及到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存在争议,也就是原单位不认为和你解除了劳动关系,而你又去新单位上班,这就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新单位可能会面临连带赔偿责任,而你自身也可能因为违反规定给原单位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就算原单位和你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劳动仲裁涉及到一些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约定,你也需要谨慎处理。如果违反了这些约定去新单位从事相关业务,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所以,在劳动仲裁期间打算去新单位上班之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己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状态,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避免给自己和新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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