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已开庭,我是否可以去找其他工作?
我现在处于劳动仲裁已开庭的阶段,很纠结能不能去找新工作。我担心找新工作会对仲裁结果有影响,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限制。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找新工作具体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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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已开庭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找其他工作,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已经与原单位按照正规程序解除了劳动关系,只是对劳动待遇等方面存在争议而申请仲裁,那么是可以找新工作的。因为此时你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寻找新的工作并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例如,你已经办理好了离职手续,后续只是就离职补偿等问题进行仲裁,这种情况下可以放心寻找新工作。 如果还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寻找新工作需要谨慎。虽然法律上并未明确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给原来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你与新的用人单位需要对原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你还在原单位正常上班,但又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因为精力分散等原因影响了原单位的工作,导致原单位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你和新单位都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寻找新工作的过程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所在公司或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本身并不会对寻找新工作产生实质性的限制影响。但从职业声誉和诚信的角度考虑,建议在面试新工作时,如实告知新单位自己正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况,以免后续可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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