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样才能宣布破产清算?


公司要宣布破产清算,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 首先是破产清算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就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通俗来讲,就是公司欠的钱到了该还的时候还不上,而且公司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还债,或者明显没有能力还债了,就可以考虑申请破产清算。 接着是破产清算的程序。 第一步是申请破产。债权人、债务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能向对债务人具有破产清算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这里要注意,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没有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要是既无营业所也无普通审判籍,那就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提出申请时,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债务人已具备破产清算条件的相关材料,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标准的,法院就会裁定受理。而且,破产清算案件无需先行缴纳案件受理费用,这笔费用会在债务人破产清算终结后,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 第二步,法院裁定受理案件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会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职工名册、财务账册、印章等,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点、调查,通知债权人、进行信息登记、债权申报以及债权债务审核确认,目的是最大程度保护债务人财产,保障职工、债权人利益。破产管理人完成这些工作,经审计评估发现债务人财产资不抵债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审查准许后,将裁定宣告破产。 第三步是资产评估和清算。破产管理人要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和清算,比如资产拍卖、出售或清理等,尽量把资产变现用来偿还债务。这里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四步是债权人清偿。破产管理人会根据法定程序,按照优先级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一般来说,员工工资和税款等优先级较高的债务会首先得到清偿。 最后一步,当所有资产被清算并且债务得到偿还或按法定程序处理后,破产程序结束,法院会宣布破产程序结案,破产管理人依据裁定将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