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噪音归哪个部门管?

最近被噪音问题困扰,生活受到了影响。不太清楚面对不同类型的噪音,到底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想了解一下,比如生活中常见的各种噪音,像施工噪音、邻居的吵闹声等,分别是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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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噪音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 首先是工业噪音,这指的是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比如工厂机器运作发出的声音,这类噪音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对工业噪声的定义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噪音,即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像建筑工地的打桩声等,同样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不过在北京市,夜间施工的建筑施工噪音是由城管主管。相关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了定义,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建筑施工单位违反夜间施工规定时的管理部门。 交通噪音,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其中道路机动车产生的噪音归公安管理,其他的归各行业部门管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对交通运输噪声进行了定义。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管理,但存在例外情况。像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也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概念: 工业噪声: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建筑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交通噪声: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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