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婚流程是怎样走的?


正常的离婚流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具体安排。然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初审无误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为: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试图让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判决离婚,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