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程序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常见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要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 接着是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 然后是冷静期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是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 。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 首先,要求离婚的一方要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管辖权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 原告在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这一时间段。 管辖权:指的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某个离婚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