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有破坏交通工具罪吗?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是不是有破坏交通工具罪这个罪名呢?我最近听说有人故意弄坏了一辆公共汽车的关键部件,这算不算是犯了这个罪呀?我就想搞清楚到底有没有这个罪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确实存在破坏交通工具罪。下面将从该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破坏交通工具罪指的是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倾覆”是指车辆倾倒、颠覆,船只翻沉,航空器坠落等;“毁坏”是指造成交通工具的性能丧失、报废或者其他重大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在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是交通运输安全,因为交通工具一旦被破坏,很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并且足以使这些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所破坏的交通工具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包括运行中的和交付使用、停机待用的交通工具。在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合之前提到的有人故意弄坏公共汽车关键部件的情况,如果该行为足以使公共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那么就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以及如何量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