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失业金期间又有工作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取失业金。最近我找到了新工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领失业金这件事要怎么处理,是要自己去申请停发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有点担心处理不好会有问题,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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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找到了工作,这意味着您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了。按照规定,您应该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是因为您重新就业后有了新的收入来源,就不再需要依靠失业金来维持生活了。 如果您没有及时申报停止领取失业金,继续领取了本不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当您重新就业后,建议您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如新单位的录用证明、劳动合同等,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也能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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