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中途就业了还能不能领?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取失业金。现在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但是失业金还没领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继续领取剩下的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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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当你在领取失业金的中途重新就业时,通常就不能再继续领取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是因为重新就业意味着你已经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所需的“失业状态”这一条件。 一旦你重新就业,用人单位会为你办理社保增员手续,社保系统会监测到你的就业状态变化。相关部门在审核时,发现你已经重新就业,就会按照规定停止发放失业金。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违规领取的情况,在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就业情况。 如果不小心在重新就业后还继续领取了失业金,这属于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多领取的部分是需要退还的。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因此,在重新就业后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停止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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