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失业金还能继续领取吗?
我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刚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接着领失业金。要是不能领了,我也得做好相应准备。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领失业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失业金通常是不能再继续领取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去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它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重新就业属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情形之一。当你找到新工作后,意味着你已经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而且,你所在的新单位会为你办理社保增员手续,社保系统会监测到你的就业状态变化,失业金发放机构也会随之停止发放失业金。 所以,一旦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就应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就业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继续领取失业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重新就业后应主动停止领取失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