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但没参保,还能继续领失业金吗?
我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刚找到一份工作,不过公司还没给我参保。我有点担心继续领失业金会不会有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接着领失业金,会不会触犯法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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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在您这种情况中,虽然公司还没有为您参保,但您已经找到了工作,这在法律意义上属于“重新就业”。即便没有参保,也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一旦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您重新就业却仍领取失业金,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所以,建议您在找到工作后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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