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让公司先不交社保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我现在领失业金呢,新找了个工作,公司要给交社保。但我想着要是让公司先别交社保,我就能接着领失业金了。我就想问问,这么做在法律上允许不?有啥后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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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不可以让公司先不交社保来继续领取失业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相关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当劳动者重新就业时,就意味着其已经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而让公司先不交社保继续领取失业金这种行为,属于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对于公司而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公司也不能配合员工这种违规行为,否则公司也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无论是从员工个人还是公司的角度,都不应该采取让公司先不交社保以继续领取失业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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